关于调整棉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2〕40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8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棉花期货2209及2211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4.3元/手。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7月15日
关于调整棉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2〕40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8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棉花期货2209及2211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4.3元/手。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7月15日
上期发〔2024〕123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22日交易(即4月19日晚夜盘)起:
黄金期货AU2406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30元/手。
黄金期货AU2408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6元/手。
白银期货AG2408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三。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4月18日
关于调整焦煤期货JM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32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期货JM2109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1%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7月29日
上期所
关于2022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8
上期发〔2021〕3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2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1〕193号),现对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2年1月1日(星期六)至1月3日(星期一)休市。
2022年1月4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22年1月4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12月28日
大商所
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休市期间风险管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575号
各会员单位:
2022年元旦休市期间,我所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保持不变。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2月28日
郑商所
关于2022年元旦休市期间风险提示的函
郑商函〔2021〕1055号
各会员单位:
元旦休市期间(2022年1月1日至1月3日),影响商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函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2月28日
能源中心
关于2022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1〕10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2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1〕62号),现对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2年1月1日(星期六)至1月3日(星期一)休市。
2022年1月4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22年1月4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尊敬的客户:
为表达对江泽民同志的无比崇敬和深切悼念之情,根据江泽民同志治丧委员会公告(第2号)精神和中国证监会公告,在2022年12月6日上午江泽民同志追悼大会默哀期间,期货市场临时停市3分钟,默哀结束后恢复交易。
结合与各期货软件商交流的情况,现就暂停交易期间有关事项进行提示:各交易软件开市触发的功能可能会在恢复连续交易时正常触发,且暂停交易前最后一笔价格或时间触发的报单也可能因为交易所暂停交易而失效,包括且不限于自动单、预埋单、条件单、盈损单等等。
请您关注持仓,合理使用相关功能,谨慎交易,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大商所发〔2021〕38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焦煤和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1%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8%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2日
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2〕12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菜粕期货2207、2208、2209及221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6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6元/手。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3月9日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23日交易(即5月22日晚夜盘)起:燃料油期货FU2309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3年5月19日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23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309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3.5元/手。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5月19日
关于动力煤期货2211合约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第93号
经研究决定,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动力煤期货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限额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动力煤期货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30%,涨跌停板幅度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交易手续费标准
动力煤期货221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为120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为120元/手。
三、交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动力煤期货2211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5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商所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并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2个交易日超过交易限额的,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1月5日
关于菜籽油、花生期权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2〕475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菜籽油期权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1.5元/手,免收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与期权交易手续费相同,行权(履约)后新建期货持仓不收手续费。
花生期权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0.8元/手,免收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与期权交易手续费相同,行权(履约)后新建期货持仓不收手续费。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8月19日
郑商函〔2021〕35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8月4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尿素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自2021年8月9日结算时起,尿素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玻璃期货2110、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7月30日
关于调整锡期货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3
上期发〔2022〕15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7日交易(即1月14日晚夜盘)起:
锡期货Sn2202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60元/手。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1月13日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305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3.5元/手。
品种 | 现行标准 | 长假期间标准 | 长假后标准 | ||||||
涨跌停板 | 交易保证金 | 涨跌停板 | 交易保证金 | 涨跌停板 | 交易保证金 | ||||
投机 | 保值 | 投机 | 保值 | 投机 | 保值 | ||||
铁矿石 | 10% | 12% | 10% | 11% | 13% | 11% | 10% | 12% | 10% |
焦炭 | 8% | 15% | 8% | 9% | 15% | 9% | 9% | 15% | 9% |
焦煤 | 8% | 15% | 8% | 9% | 15% | 9% | 9% | 15% | 9% |
黄大豆1号 | 8% | 12% | 8% | 8% | 12% | 8% | 8% | 12% | 8% |
黄大豆2号 | 8% | 9% | 8% | 8% | 9% | 8% | 8% | 9% | 8% |
豆粕 | 7% | 8% | 7% | 7% | 8% | 7% | 7% | 8% | 7% |
豆油 | 7% | 8% | 7% | 8% | 9% | 8% | 7% | 8% | 7% |
棕榈油 | 8% | 10% | 8% | 8% | 10% | 8% | 8% | 10% | 8% |
玉米 | 7% | 11% | 7% | 7% | 11% | 7% | 7% | 11% | 7% |
玉米淀粉 | 6% | 7% | 6% | 6% | 7% | 6% | 6% | 7% | 6% |
粳米 | 5% | 6% | 5% | 5% | 6% | 5% | 5% | 6% | 5% |
鸡蛋 | 8% | 9% | 8% | 8% | 9% | 8% | 8% | 9% | 8% |
生猪 | 8% | 15% | 8% | 8% | 15% | 8% | 8% | 15% | 8% |
聚乙烯 | 7% | 8% | 7% | 8% | 9% | 8% | 7% | 8% | 7% |
聚丙烯 | 7% | 8% | 7% | 8% | 9% | 8% | 7% | 8% | 7% |
聚氯乙烯 | 7% | 8% | 7% | 8% | 9% | 8% | 7% | 8% | 7% |
乙二醇 | 8% | 11% | 8% | 8% | 11% | 8% | 8% | 11% | 8% |
苯乙烯 | 10% | 12% | 10% | 10% | 12% | 10% | 10% | 12% | 10% |
液化石油气 | 8% | 11% | 8% | 8% | 11% | 8% | 8% | 11% | 8% |
纤维板 | 5% | 10% | 10% | 5% | 10% | 10% | 5% | 10% | 10% |
胶合板 | 5% | 40% | 40% | 5% | 40% | 40% | 5% | 40% | 40% |
注:焦煤和焦炭期货2110、2111、2112、2201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20%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2021年中秋节假期将至,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14日
关于调整相关品种合约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2〕127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5日交易时(即3月14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相关品种合约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