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ST三维 公告编号:临2018-048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15:00至2018年6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将于2018年6月8日刊登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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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山西三维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357-6663175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代理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3、登记时间:2018年6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4、登记地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洪洞县赵城.山西三维公司
联 系 人:梁国胜 范 辉 冯李芳

联系电话:0357-6663175,6663123,6663423
传 真:0357-6663566
邮政编码:041603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5
2、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3、填表表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15:00。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 (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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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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