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吉尔吉斯斯坦(简称:吉国)经济和商务部副部长阿利舍洛夫与吉国商业协会、货运代理公司代表会面时公布,10月22日,吉国国家税务局和哈萨克斯坦国家税务委员会签署合作试点项目,双方将采取措施加强对吉哈俄之间货运车辆的监管。
据阿利舍洛夫介绍,根据该项目,货运车辆在从事跨国运输时将运用电子辨认器(导航封条)记录其行程。
与此同时,哈萨克斯坦方面将减少对来自吉国的货运车辆在过境哈萨克斯坦向俄罗斯运输货物时的审查措施。
此外,哈萨克斯坦方面要求吉国出口商必须运用电子出口发票(以下简称ESF)。在没有ESF的情景下,哈萨克斯坦可能会拒绝吉国货车过境。
据了解,哈萨克斯坦会在吉国车辆进入哈萨克斯坦境内时在卡车上安装导航封条,而不进行控制和审查活动。

“对于从吉尔吉斯斯坦到哈萨克斯坦的卡车,假如之前有违规行为,则在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进行额外审查。”阿利舍洛夫说。
吉国经济部并未提及该试点项目何时启动或是否已启动,项目持续工夫也未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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