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税行为是什么意思,简要来说包括以下几点:
(1)一般说来,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为营业税的非应税项目,营业税的应税项目为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也就是说一种经济行为要么征增值税,要么征营业税。
(2)第3栏‘本期扣除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差额征税答应扣除的项目:,比如: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3)减征,一般就是指的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而少征,有的是先征后返,而有的是直接减征,会计处理其实跟增值税免征基本一样,不过,应交税费的会计科目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略有不同,减征的种类有:直接减征、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其实即征即退的核心就在于纳税人需要正确的核算即征即退项目的销项税、进项,应纳税额,正常填写申报表申报后。
(4)这句话是说不常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常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是日常业务纳营业税,也可以是业务量少,就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企业。
依法纳税、按期缴税已经成为了新时期纳税人的普遍共识,但是有一些特别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这些政策您了解吗?
今天,申税小微就带您一起来学习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三种情景~
一、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纳税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在发生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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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
02 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纳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剩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景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实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施行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三、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分期纳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景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确定应纳税额。
以上就是申税小微对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政策的几点归纳,希望能给您带来一点帮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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