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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年报预披露时间年报预告披露条件年报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一、股市年报预披露时间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所以,上市公司的年报不能晚于每年的4月30日披露。
除了年报我们还会听说季报和半年报,它们的披露也有时间的限制。
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可以让投资者对公司有一定的了解,知道公司的经营状况,最近一年内公司的盈利怎么样。
在年报披露后应该主要看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二个指标。
这对投资者买卖股票非常重要。
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公司盈利比较大时对股价可以产生有益的影响,这时股票的价格可能会出现上升;如果公司的年报显示为亏损,这时公司的股价就会下跌,所以,在投资股票时一定要关注上市公司的年报。
在了解股票时需要看它的基本面,这里包括财务状况、盈利状况、市场占有率、经营管理体制、人才构成等各个方面,这些都会影响公司股价的走势,只有了解了这些在买卖一只股票时才有可能赚到钱。
【拓展资料】
应该注意的是:迟发季报处罚:股票将遭停牌.1季报在4月30日前,3季报10月31日前未披露季报的上市公司,前者自5月1日起,后者自11月1日起,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迟发年报、中报处罚:与迟发季报处罚类似,即从规定披露时间结束日止,凡是未作披露的上市公司,下个月第一天起实施停牌。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
1.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每年1月1日——4月30日。
2.上市公司中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日——8月30日。
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
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
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季报: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
4.季报(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
二、年报预告披露条件
出年报预告3个条件: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和去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规则是什么?业绩预告时间要求?
一、上交所
A.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作出业绩预测。
如果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进行业绩预测: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类情况,可以不披露年度股票业绩预告。
对于一季度报告,没有作强制要求。
B.业绩报
按要求,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尚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报。
二、深交所
A.业绩预告

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可以不披露业绩预告。
如果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1.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B.业绩报
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业绩报。
有什么要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业绩表现表并不强制披露,只有在业绩发生重大变化或股票基本面发生变化时,才需要提前披露;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不要求披露季度预测,深圳证券交易所则全部需要;
3.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业绩预测是强制性的,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进行业绩预测。
然而,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没有要求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测,这很容易被忽视;
4.计划在3月份之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不得披露年度业绩快车,否则需披露年度业绩快车。
半年度报告和季度业绩表并非强制性披露。
三、年报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在年报公布之前会进行年报预披露,其中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具体时间以上市公司披露的时间为准。
当创业板股票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4.期末净资产为负。
当科创板的股票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行扭亏为盈。
当沪市主板的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是指上市公司在会计报告公告日之前,对报告日业绩进行提前预告。
业绩预告实质上就是上市公司对下年度或者下一季度的盈利情况的预测报告。
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在会计报告正式公布时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以提前释放业绩风险,保障中小投资者等信息弱势群体的利益。
我国证监会制定年度业绩预告制度的初衷是希望提早为投资人提供有益于投资决策的业绩信息,解决投资人与公司内部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矛盾。
由于中国公司会计年度结束时间相同,业绩预告制度也希望减低年度报告集中发布时的股价大幅波动。
从1998年底开始,证监会首次要求亏损的上市公司及时披露业绩信息,经过几年的演变,在2002年规定了现行的年度会计业绩预告制度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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