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金所也引入了分级结算制度,将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交易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和风险控制。结算会员对交易会员和自有客户进行结算和风险控制交易会员对自有客户进行结算和风险控制。
结算会员又分为三种:
(1)全面结算会员:既可为其他会员结算,又可为自己的客户(投资者)结算.
(2)交易结算会员:不能为其他会员结算,只能为自己的客户(投资者)结算.
(3)特别结算会员(银行):只能为其他会员结算,不能直接为客户(投资者)结算。
为了更好地保障结算安全,如前所述,中金所还设计了结算担保金制度,即各结算会员按要求缴纳基础担保金,当交易中出现违约情况时,结算担保金将成为中金所代为承担违约责任的第一顺序资金。
在这样的机制下,每一级都是一个独立的结算单位,会员的风险在会员中得到消化,可以将风险化解在交易的第一线,避免将局部风险扩大为市场整体风险。因此,分级结算制度被市场人士誉为“中金所在制度上的最大创新”。
来源:全球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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