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各地都出现了高温的天气。而在这种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相信比较关心的就是高温补贴的发放了。那么,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块看一下关于2018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什么是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2018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在津贴标准方面,各省份区别也较大。近期一些省份对高温津贴作出了上调。本月,江苏将高温津贴标准从每月200元涨至300元,每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1)北京地区一般在6月份到8月份进行补贴的发放,金额一般在每月180元左右,重点说明一下这里说的是室外高温工作的人员。
(2)山西地区高温津贴也是在6、7、8月份发放,发放的金额一般达到每个月200元左右;
(3)上海、江苏、辽宁、福建这几个地区的发放标准差不多,一般在6月份到9月份之间,为期比较长,发放时间不固定,比较慢,发放的金额大约在200元左右,这是一个定值。
(4)浙江地区划分比较复杂,比较多,首先来说,高温工作的人员一般会给予每个月225元的津贴补助,非高温工作的人员一般在每个月170元的情况下进行发放的,其次就是一般工作人员每个月给予140元左右的津贴补助,虽然得到的补助不一样多,但是发放的时间都是在6、7、8、9月份进行津贴的发放。这一点要清楚。
(5)江西地区,在室外高温工作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将给予230元左右的补贴,但是在室内的非高温的工作人员一般会给予每个月不超过160元的补助,发放的时间是相同的都在6月到9月份之间。
拿不到高温津贴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整改,可按拖欠工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由于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也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由企业工会与公司直接协商,开展维权。如果所在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企业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的做法是不合理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企业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近期,我国各地都出现了高温的天气。而在这种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相信比较关心的就是高温补贴的发放了。那么,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块看一下关于2018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什么是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2018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在津贴标准方面,各省份区别也较大。近期一些省份对高温津贴作出了上调。本月,江苏将高温津贴标准从每月200元涨至300元,每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1)北京地区一般在6月份到8月份进行补贴的发放,金额一般在每月180元左右,重点说明一下这里说的是室外高温工作的人员。
(2)山西地区高温津贴也是在6、7、8月份发放,发放的金额一般达到每个月200元左右;
(3)上海、江苏、辽宁、福建这几个地区的发放标准差不多,一般在6月份到9月份之间,为期比较长,发放时间不固定,比较慢,发放的金额大约在200元左右,这是一个定值。
(4)浙江地区划分比较复杂,比较多,首先来说,高温工作的人员一般会给予每个月225元的津贴补助,非高温工作的人员一般在每个月170元的情况下进行发放的,其次就是一般工作人员每个月给予140元左右的津贴补助,虽然得到的补助不一样多,但是发放的时间都是在6、7、8、9月份进行津贴的发放。这一点要清楚。
(5)江西地区,在室外高温工作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将给予230元左右的补贴,但是在室内的非高温的工作人员一般会给予每个月不超过160元的补助,发放的时间是相同的都在6月到9月份之间。
拿不到高温津贴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用人单位如果拒绝整改,可按拖欠工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由于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如遇用人单位不发津贴,职工也可以先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由企业工会与公司直接协商,开展维权。如果所在企业没有工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企业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的做法是不合理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企业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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