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好人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
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褒奖和保护办法》的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均可申请“河南好人”荣誉称号:
在见义勇为他(她)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
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传递社会正能量中,长期坚持、做出突出贡献的;
在弘扬社会美德、引领社会风尚、传播社会正气中,事迹感人、影响力广泛的。
申请流程:
1. 提出申请:
个人或单位可向所在乡镇(街道)、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省直有关单位提出申请。
2. 初审:
申请材料由所在乡镇(街道)、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省直有关单位进行初审。
3. 评审:
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进行评审。

4. 审定: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审定意见。
5. 表彰:
省人民政府对经审定通过的个人或单位授予“河南好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申请材料:
《河南好人》申报表
事迹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如见义勇为行为的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申请材料中需注明申请人联系方式。
初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将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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