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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案件和终止侦查有什么不同
案件撤销就是不查且无罪或者无责任。终止侦查,只是侦查结束,不代表没有责任或者有罪撤销案件指立案后发现无犯罪事实存在或无人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终止侦查是指案件立案前发现不应立案或立案后发现犯罪事实并非当前嫌疑人所为
2,请问没有立案用去警察局消案吗
在执行局立案后已开始进行程序,进行了评估,听证会,之后我又接到民庭的通知对方起诉了要求评估,和我们在执行局一样的事都是评估我的财产,执行局还没了我也问了执行局的局长,对方是觉得我们评估的价格高了,所以现在玩这套我想知道对方是不是违法,法院是不是违法,应为法官也说了对方找了他们的院长了你说的“消案”是指什么?如果是违法犯罪记录,违法犯罪记录是永远都在的如果是指刑事案件的撤案或者终止侦查,刑事案件没有办案期限的限制,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如果是指治安案件的不予处罚或者终止调查,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3,定罪退侦是什么意思
这个比较好回答,就是说已经涉嫌犯罪,但公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还要公安机关继续候机,这时候如果侦查羁押期限已经届满,那就换成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然后继续侦查。如果侦查终结后,如果起诉到检察院,检察认为证据仍不充分,还能再退一回,还是查不清那就继续再查,但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了。免于起诉也有可能,存疑不起诉就是这种。罚点钱也是要有名目的,不会乱罚了事定罪了就不存在退侦了。因此你说的应当是认罪退侦,那还是要按程序流程一步步走下去的。即嫌疑人如实交待了罪行,但是否构成犯罪,得由法院依法审理后才能确定。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侦查机关将撤销案件处理,否则移送检察院来审理起诉,此时有退侦的程序,等退侦结束后,再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启动进入公诉的程序。在此过程中,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1. 定罪退侦不是法律语言;2. 定罪就是依据法律确定罪名,这是法院权力;3. 退侦也不是规范法语,只能侦查终结或者补充侦查,这是公安局或者检察院的权力;4.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不可能是“定罪退侦”,程序都是错误的,办案的程序是"公、检、法",不能检、法、公。1. 定罪退侦不是法律语言;2. 定罪就是依据法律确定罪名,这是法院权力;3. 退侦也不是规范法语,只能侦查终结或者补充侦查,这是公安局或者检察院的权力;4.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不可能是“定罪退侦”,程序都是错误的,办案的程序是"公、检、法",不能检、法、公。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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